由于历史原因,古代前端开发写 CSS 为了统一大小写,和节省网络流量,定义 CSS 颜色值的规范如下:
这在古代没有生产力工具的情况下,主要通过人肉来保障执行这些规范,老一辈前端忍耐力很好,逐渐习惯了这一约定。目前绝大部分仓库都沿用这一规范。
随着生产力的发展,前端早已不直接书写 CSS 代码,而是类似 less,sass 之类的上层语言,代码可读性和可维护性才是最重要的,但颜色值还继续延续着古老的传统。
这些扭曲人性的古老传统,其阻碍可读性和可维护性的影响越来越突出。
可读性:大写字符具有更好的可读性。
可维护性:
\n 新增:Sketch 里复制和生成出来的颜色值都是 6 位大写字符的,何苦要人肉改成 3 位小写; \n 修改:一个 原本 6 位颜色(例如 #FFFFFE 改为 #FFFFFF)后,为了所谓洁癖要人肉改成 3 位(#FFF);反之亦然,修改一个 3 位的可能也需要改成 6 位,都是不必要的体力劳动。
新增示例:(即使是 Vim 编辑器之神,也需要 viwu3x 或 ciwfff 这么多键来完成修改。)
修改示例:

代码是写给人看的,顺便给机器执行。
简写 3 位的方式来减少体积这是编译工具考虑的事情,给人看的代码不要削足适履。
我建议 CSS 颜色值规范:
建议书写完整的 6 位;
建议大写。不限制大小但同一值大小写相同也行。